【导语】:迁入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受理,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批同意,迁出地审签通过后,迁入地受理窗口办结。
办理流程
迁入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受理,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批同意,迁出地审签通过后,迁入地受理窗口办结。
符合户口迁移“一站式”“跨省通办”办理条件的,由迁入地、迁出地公安机关协同办理户口迁移,申请人无需前往迁出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导语】:迁入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受理,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批同意,迁出地审签通过后,迁入地受理窗口办结。
办理流程
迁入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受理,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批同意,迁出地审签通过后,迁入地受理窗口办结。
符合户口迁移“一站式”“跨省通办”办理条件的,由迁入地、迁出地公安机关协同办理户口迁移,申请人无需前往迁出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人才资格确认均在网上申请办理,无需到人社部门前台提交申请。有关申请经审核通过后,请自行登录粤省事数字空间查看并下载打印《中山市人才资格通知书》,并携带有关材料到公安分局申请办理户口迁移。
在我市工作且符合下列情形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我市: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2.具备初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3.具备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人员。4.国家、省、市政策文件规定准予
迁入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受理,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批同意,迁出地审签通过后,迁入地受理窗口办结。
中山户口回原籍、恢复户口办理需要的审核材料,分六种情况,小编都整理在了下方,快来了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具有本市户口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回原籍或在本市恢复户口,详见正文。
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入学、毕业、转(退)学按以下情形办理户口登记:1.非中山户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2.非中山户籍的本市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的在校学生3.因就读已办理户口迁移至全日制大中
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入学、毕业、转(退)学按以下情形办理户口登记:1.非中山户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2.非中山户籍的本市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的在校学生3.因就读已办理户口迁移至全日制大中
迁入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受理,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批同意,迁出地审签通过后,迁入地受理窗口办结。符合户口迁移“一站式”“跨省通办”办理条件的,由迁入地、迁出地公安机关协同办理户口迁移,申请人无需
在本市有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户籍人员,其在我市居住生活的非本市户籍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申请亲属投靠。
中山亲属投靠政策包括:父母投靠子女、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需要准备的审核材料见正文。
迁入地公安机关承诺审批时限4个工作日。
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咨询电话:0760-89817393、87817395、87817396。
2025-01-02 18:10 来源:中山市公安局
2025-01-02 17:52 来源:中山市公安局
2025-01-02 15:46 来源:中山市公安局
2025-01-02 15:44 来源:中山市公安局
2025-01-02 15:41 来源:中山市公安局
2025-01-02 15:36 来源:中山市公安局
2025-01-02 15:26 来源:中山市公安局
2025-01-02 15:23 来源:中山市公安局
2025-01-02 11:49 来源:中山市公安局
2025-01-02 11:46 来源:中山市公安局
【导语】:迁入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受理,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批同意,迁出地审签通过后,迁入地受理窗口办结。
办理流程
迁入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受理,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批同意,迁出地审签通过后,迁入地受理窗口办结。
符合户口迁移“一站式”“跨省通办”办理条件的,由迁入地、迁出地公安机关协同办理户口迁移,申请人无需前往迁出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