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中山市神湾镇企业复工还需要备案吗?备案审批取消吗?
中山市神湾镇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2020年2月17日发布最新通知:
根据市政府会议精神,从即日开始,全面取消企业复工核实备案审批,改由企业备案承诺。
请还未复工的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在落实疫情防控管理工作的前提下,尽快复工复产。
政府将加强对复工企业的监督、指导,全力为企业排忧解难!我镇将下发企业复工注意事项,请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请各位积极支持、配合!
企业复工前,应全面排查所有员工,按照“一人一档”做好建档筛查工作,分类指引员工有序安排返岗。对疫情重点区域有“两史”(疫情重点区域旅游史和疫情重点区域人员接触史)的员工,落实点对点提醒要求,引导员工暂不返岗。
1.对无“两史”,已返回中山但未满14天的员工,根据体温检测进行分类安置:体温检测显示37.3℃以上的员工,立刻转送医院检查,并向属地政府报告。无“两史”且体温检测显示37.3℃以下的员工,予以返工。
2.对有“两史”,已返回中山的员工,根据体温检测进行分类安置:体温检测显示37.3℃以上的员工,立刻转送医院检查,并向属地政府报告。体温检测显示37.3℃以下的员工,要求在企业隔离区进行14天隔离。隔离期满且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予以返工;隔离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转送医院检查,并向属地政府报告。不具备自设隔离区的企业由属地政府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