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4年中山市汽车“置换更新”促消费活动(第二期)来啦!一起来了解活动详情吧,详见正文。
2024中山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指南
活动时间
202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如活动资金提前申领完毕的则活动自动提前结束。
活动对象
对个人消费者在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转让本人名下注册登记的乘用车,并且在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中山市参与活动的商家购买乘用车新车的,按购车发票金额(含税价)分档次给予补贴。
转让车辆需在2024年8月22日前注册登记在个人消费者本人名下。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活动商家
(名单动态更新)
【扫描二维码查看活动商户】
活动方式
本次活动以事后申领方式进行,消费者在参与活动商家购买新车并完成新车注册登记手续和旧车转让登记手续后自行登录活动平台进行申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具体以后续公布为准),具体申报流程、申报平台后续公布,请密切留意后续活动推文通知。
根据上级部署,消费者提交完整申报材料后将提交省统一校验平台校验资格,校验通过的进入后续审核阶段,校验不通过的不予受理审核,视作不符合条件。后续经审核通过的,按规定流程办理拨付手续,审核不通过的不予补贴。
补贴标准
按新车销售发票价格(含税价)分为三档:
第一档
购车价格为7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绿牌)补贴9000元/辆,燃油乘用车补贴8000元/辆;
第二档
购车价格为15万元(含)至25万元(不含)的,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绿牌)补贴13000元/辆,燃油乘用车补贴12000元/辆;
第三档
购车价格25万(含)以上的,新能源乘用车(绿牌)补贴16000元/辆,燃油乘用车补贴15000元/辆。
注意:
1.同一辆新车不得同时享受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和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补贴,同一消费者省内仅能申领一次置换更新补贴。
2.同一辆旧车只能参与申领一次购车补贴政策。如国家对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补贴明确标准的,按国家有关部委工作指引执行。
3.本活动与其他政府补贴活动不可同享。
其他说明
1.新车购车发票日期需在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车辆注册登记证日期需在2024年12月31日前且不早于新车购车发票日期。
2.新旧车车辆需为同一人,转让车辆需在2024年8月22日前注册登记在消费者本人名下,并在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所有权转移(以二手车销售发票日期为准),并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车辆转让登记手续。
3.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4.需上传资料包括:新车购车发票、新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新车行驶证、二手车销售发票、转让后的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含转让双方信息页)、新车车主身份证、接收补贴的新车车主银行卡(须为储蓄卡)、省资格校验平台要求的其他材料等。
5.对通过外挂、机器人、抢券软件程序或其他非正规手段违规获取消费补贴资格的,取消消费者补贴资格,并限制其3年内获得我局政府补贴活动的资格。
6.购车发票(即: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原则上不包括购车费用之外的其他费用,如有其他费用的应分开开具,如确实无法分开开具,需提供对应明细材料佐证,并在上传资料申报时主动申报有关情况,此类情况将在审核时剔除此部分费用后计算适用档次,对不主动申报导致多领取政府补贴的,经审核审计确认的,车企需协助追回消费者多领取部分,消费者拒不退回的,限制其3年内参与我局政府补贴活动资格,并由车企承担连带责任负责退回相应资金,车企拒不退回的,限制其3年内参与我局政府补贴活动资格(含各类奖补政策资格),并在后续监督管理中加强对违规企业的日常监管。
7.其他未尽事宜,根据省有关要求部署和实际开展情况进行补充调整。
咨询热线
15889896389
15015068422
13549887749
咨询时间
8:30-12:00,14:30-17:30
(工作日)
活动解释权归中山市商务局所有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中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购车补贴】可获2024中山最新购车补贴申请时间,申请指南、补贴活动商家、补贴标准、所需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