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新增审核条件:如随迁子女父母(含一方,下同)是中山市户籍的,其入户时 段可视同办理居住证有效时段;随迁子女父母是中山市户籍 的,可使用中山市户籍家长养老保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 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作为社保审核资料。
一、审核条件调整说明
(一)参照广东省高考随迁子女审核流程,新增审核条件:如随迁子女父母(含一方,下同)是中山市户籍的,其入户时段可视同办理居住证有效时段;随迁子女父母是中山市户籍的,可使用中山市户籍家长养老保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作为社保审核资料。
(二)公安部门负责户籍及入户年限的审核、认定。
(三)其他认定对象及条件保持不变。
二、审核流程
(一)学生、家长申请(2024年11月29日前)
学生、监护人向学校提交“资格审核表”(附件1)和相关的证明材料(详见附件6,资料清单)由毕业学校初审,本省外市户籍、外国籍监护人的证明材料不予认定。
(二)毕业学校初审(2024年12月6日前)
1.学校指定专责小组负责整理考生、家长提交的“资格审核表”和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并通过中考信息管理系统( 内网 : https://10.25.1.66:8004/ , 外网https://61.142.114.234:8004/,以下简称系统)的班主任账号录入相关信息,录入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注意不要漏录、错录,否则将影响审核结果。录入完成后通过系统打印《中山市2025年中考随迁子女资格审核信息表》并供考生及家长核对相关信息,确认无误。
2.毕业学校根据审核资料清单,对学生提交的户籍信息、学籍建立时间、与监护人关系、监护人户籍信息、社保卡、居住证等材料进行初审,同时核对系统中录入的随迁子女信息,并提交审核情况。凡录入有误的,需由专责小组更正后,再进行审核。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学校验核后退回家长,学校须在复印件上加注“原件与复印件相符”的字样,由验核人签字、 加盖学校公章。
注意:复印材料须确保清晰,必须为原件等比例复印。
3.各学校要严格把关,凡本省外市户籍、外国籍等不符合审核条件的监护人,其信息不得录入。
(三)职能部门审核(2024年12月20日前)
凡学校通过初审的信息,系统将自动分配至考生学籍所在考区所在镇街的公安分局、人社分局、医疗保障等有关部门审核,具体审核内容及需交验的材料见附件6。
(四)资格确认
2024年12月26日前,各考区要根据各职能部门的审核结果对考生资格进行终审,同时要对随迁子女户籍信息、学籍信息、与监护人关系、监护人户籍信息等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工作可由“中考报名审核工作组”负责。审核通过后,在系统中完成确认,并组织各初中学校于2024年12月28日前开始进行公示工作,公示期为7天。通过公示的名单,由考区通过系统打印汇总表和资格审核表并盖章确认,汇总表于2025年1月5日前交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备案。各学校负责整理考生个人的资格审核表,连同考生和监护人的户口本、身份证、亲子关系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存入考生档案。
附件:1. 2024通140-关于做好我市2025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中考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pdf
2.2024通140附件6-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中山市参加中考有关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