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个人消费者向我市参加活动的销售门店交付并委托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或自行向我市具备资质的回收企业交售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取得旧车回收证明,同时购买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后,通过活动平台“建行生活APP”填报,详见正文。
个人消费者向我市参加活动的销售门店交付并委托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或自行向我市具备资质的回收企业交售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取得旧车回收证明,同时购买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后,通过活动平台“建行生活APP”填报个人身份信息(含银行账户信息),并上传旧车权属证明(行驶证、发票、车辆来历凭证、合法来源承诺书等多选一)、旧车回收证明、新车发票、新车合格证、支付凭证等原件或扫描件,方可提交补贴申请。购买的新车须办理登记上牌手续,否则无法通过审核并发放补贴。
经审核通过的,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审核不通过的,不予拨付补贴资金。(消费者可以通过活动平台查询补贴审核进展情况)
要点须知
1.补贴申请人、旧车权属证明、旧车回收证明、新车发票、新车车主、银行卡账户均应为同一自然人。
2.旧车权属证明:只需上传其中一种凭证(行驶证、发票、车辆来历凭证、合法来源承诺书等多选一)。
3.旧车回收证明:交售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必须交由具备资质的回收企业报废处置,并由回收企业开具回收证明。回收证明开具时间需在2025年度内。
4.新车发票:新车发票开具时间需在2025年度内,开票方名称应与商家报名时填写的名称一致。
5.新车合格证:符合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要求。
6.支付凭证:可提供支付账单页面截图(需包含支付时间、商户名称、支付金额等信息)或者销售门店出具的收据等证明。支付凭证金额需与发票金额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