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参保人停止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自停止缴费次月起暂停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中山医保断缴后怎么办?
根据《中山市职工医疗保险办法》第三十二条:参保人按规定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次月起享受本办法规定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停止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自停止缴费次月起暂停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根据《中山市职工医疗保险办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及个人未按规定及时按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认定为中断缴费,中断缴费3个月以内,重新参保缴费的,视为连续参保,中断前后的正常缴费时间合并计算,中断缴费的月份不计入连续缴费时间;
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重新参保缴费的,视为重新参保,连续缴费时间自缴费之日起重新计算,累计实际缴费年限不受影响。
因此,为了保障自己和家人,请注意不要断缴医保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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