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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中山市清理重复参加医保的公告
2023-10-12 16:23【我要纠错】

【导语】:不能以职工和居民两种身份重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不能在两个及以上地市重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3号)文件要求,优化参保缴费服务,保障参保群众权益,依托国家医保信息平台规范参保,有序清理制度内重复参保和跨参保年度的跨制度重复参保。按照《中山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法》(中府〔2021〕88号)要求,我市已启动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为了保障您能享受相关待遇,请及时关注以下相关事项:

  一、不能以职工和居民两种身份重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根据规定,已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在居民医保年度内参加职工医保的,在办理职工医保参保后,应暂停居民医保参保关系。如您存在以职工和居民身份重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情形,您需在2023年10月31日前暂停中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通过“粤医保”小程序-业务办理-居民医保停保,线上办理停保或到我市各镇街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停保手续)。

  二、不能在两个及以上地市重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根据规定,重复参加两个及以上地市城乡居民医保的由参保人自愿选择一个参保关系。学生重复参保,原则上保留学籍地参保关系。如您存在重复参加两个及以上地市城乡居民医保的情形,请您尽快选择保留一个参保关系,并暂停其他参保关系(具体操作方法同上)。

  若异地已核定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单据的,我市将无法重复扣缴您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如果您确定要参加中山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请尽快联系重复参保的地市医保经办部门取消原参保登记或申请退费,并于2023年12月30日前到我市各镇街医保经办机构窗口重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中山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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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微信小程序“粤税通”“粤医保”“粤省事”或“支付宝”里面的“城乡居民社保缴费”缴纳医保费,具体操作指引如下,详见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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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转学到异地、户籍迁出本市、就业、出国(境)等原因不再参加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家长需于2024年10月31日前通过“粤医保小程序-业务办理-居民医保停保”办理暂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手续

  • 中山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学生参保缴费渠道(附入口)

    线上缴费:通过微信小程序“粤税通”“粤医保”“粤省事”或“支付宝”里面的“城乡居民社保缴费”缴纳医保费,详见正文。

  • 中山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学生参保待遇享受范围

    如学生参加居民一档,参保人住院发生超过起付标准的医保费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以下规定支付:一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支付92%,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9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80%,其余部分由

  • 中山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学生参保待遇享受时间

    本市就读学生在集中征缴期(9-12月)按规定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自202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享受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 中山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学生参保对象都有谁

    中山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学生参保对象包括在本市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高职、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含港、澳、台、华侨学生)、中职技校学生(含民办中职技校)。详见正文。

  • 中山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时间(附入口)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统一按年征收,参保申请期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缴费期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详见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