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失业人员有下列停止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情形的,应在当月主动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停发失业保险待遇,详见下文。
找到新工作了可以继续领中山失业保险待遇吗?
失业人员有下列停止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情形的,应在当月主动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停发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包括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以单位名义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已进行就业登记或已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等;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累计三次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提供的培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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