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参保人未按规定时间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次年1月1日起暂停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中山城乡居民医保什么时候缴费?
集中参保缴费期: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待遇享受期: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参保人未按规定时间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次年1月1日起暂停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扩展材料
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应当符合国家、省和市规定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用耗材目录及支付标准(以下统称为医保目录),医保目录中部分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用耗材需个人先自费一定比例,除个人先自费一定比例部分外的医疗费用称为医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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