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中山因私类台湾通行证怎么办理?中山因私类台湾通行证办理有什么条件?中山因私类台湾通行证办理需要什么材料?中山因私类台湾通行证在哪里办理?中山本地宝为你解答。
办理条件
1.中山本地户籍市民
2.申请前往台湾定居
3.申请前往探亲
4.申请前往访友
5.申请前往接受和处理财产
6.申请前往处理婚丧及其他私人事务
由中山市及县(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办理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 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及数码光学照片1张。
3.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除外)及复印件
4.属于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需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5.未满16周岁和70周岁以上的大陆居民申请因私事前往台湾,可以由其直系亲属或其他监护人代办,应邀前往台湾,可以由组团单位集中代办。
(代办时,提交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6.赴台定居:提交台方出具的定居或返台“入台许可”。
7.赴台探亲:提交台方出具的探亲、团聚或探病“入台许可”,亲属关系证明,亲属在台居住证明。
8.赴台居留:提交台方出具的居留、返乡、依亲“入台许可”。
9.赴台学习:全日制大学生提交台湾高等学校录取通知书,本市台办部门出具的《赴台学习证明》及台方核发的“入台许可”。
10.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大陆后申请前往台湾,申请时须交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定居国外的证明、暂住证明或居住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其他因私赴台事由的相关材料
办理流程
领取申请表
1.前往中山市及各县级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可在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政务服务网(http://www.gd.gov.cn/)的表格下载申请表
提交申请
申请人前往户口所在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及资料
办理地点
中山市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中山市东区兴中道26号
中山市公安局石歧区分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中山市石岐区宏基路21号户政办理中心
中山市公安局火炬开发区分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康乐大道6号
中山市公安局小榄分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中山市小榄镇升平中路8号之2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首次申请:10个工作日。
再次申请:7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每本30元。
D签注:发给赴台定居、返台事由的人员,签注一项20元。
J签注:发给赴台居留、返乡、依亲的人员,签发三年多次签注,签注一项20元。
T签注:发给赴台探亲、团聚、探病的人员,签发6个月一次签注,签注一项20元。
X签注:发给赴台学习的人员,根据台办部门《赴台学习证明》核准的期限和出入境次数,签发相应期限的多次往来签注,签注一项20元。
Q签注:发给访友、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诉讼等私人事务的人员,签发6个月一次签注,签注一项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