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补录计划分五种类型,第一类是普通高中港澳台班计划;第二类是普通高中普通生A、B计划因考生放弃录取产生的缺口计划;第三类是部分民办普通高中第一次投档未完成产生的剩余计划;第四类是本市中职学校试点专业计划;第五类是第二批本市中职学校专业计划。
一、补录计划
补录计划分五种类型,第一类是普通高中港澳台班计划;第二类是普通高中普通生A、B计划因考生放弃录取产生的缺口计划;第三类是部分民办普通高中第一次投档未完成产生的剩余计划;第四类是本市中职学校试点专业计划;第五类是第二批本市中职学校专业计划。2024年我市普通高中阶段学校补录计划和新增本市技工学校招生计划详见附件1-5.招生学校具体信息和相关要求详见《2024年中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指南》
二、填报补录志愿控制分数线
第一类计划补录时,华辰实验中学第一次投档已完成计划,此次补录不降低原录取分数要求,详见附件;其他学校补录时,设置中考总分最低控制分数线为350分(中考总分取考生中考总分A或总分B中的高分值),综合素质评价C等级或以上。
第二类计划补录时,不降低原录取分数要求,即各普通高中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与第一次投档时的最低出档分数、最低同分出档位序、考查科目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要求相同,其他要求详见附件。
第三类计划补录时,设置中考总分最低控制分数线为350分(中考总分取考生中考总分A或总分B中的高分值),综合
素质评价C等级或以上。第四类计划和第五类计划补录时,不设置中考总分最低要求。
各高中阶段学校补录最终出档分数线根据实际投档情况划定。
三、补录填报志愿条件
已报名参加今年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目前未被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或已放弃第一次录取,且中考成绩和其他条件达到此次补录要求的考生,可参加此次补录。
注意:在第一次录取后,放弃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中补录;放弃中职学校试点专业计划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中职学校试点专业计划的补录。
广东省户籍考生、港澳籍考生、经审核符合本市户籍待遇考生、通过中考随迁子女资格审核的外省户籍考生,可填报公办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三二分段试点专业补录志愿,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本次高中阶段学校补录,以考生重新填报的补录志愿为准者生原填报的志愿信息无效。凡有意愿入读我市普通高中或中职类学校的学生,都必须填报本次补录志愿。补录完成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其原第三批外市中职学校志愿继续有效。
四、补录办法
(一)考生补填志愿时间及要求。
7月25 日11:00至7月26日11:00,符合资格条件且需参加补填志愿的考生,凭本人考生号和密码登录中山市中考补录志愿填报系统(教育城域 网用户 https://10.25.1.66:8004/zjzy/ ,公 网用户 https://61.142.114.234:8004/zjzy/ )在网上填报补录志愿。考生必须在截止时间前对所填报的志愿信息予以确认,未在网上确认的志愿无效。在规定时间内,考生若未填报志愿的,则视为自动放弃补录机会。
(二)补录志愿设置。
根据补录计划类型,补录志愿设置为相应的五种类型(详见附件6)。其中,第一类中第一次投档已完成计划的学校设1个志愿,第一次投档未完成计划的学校设2个志愿;第二类设1个B类计划志愿,4个A类计划志愿;第三类设3个志愿;第四类设3个学校志愿,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第五类设5个学校志愿,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考生根据自身条件结合中考成绩情况选择填报。同一类计划中,公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的志愿填报先后顺序由考生自定,公办学校住宿生和走读生分开填报,民办学校参公收费生和自费生分开填报。填报学校志愿时,系统只显示考生符合补录条件的相应类别志愿。
特别提醒考生:不具备相关学校走读条件的考生慎重选择走读生志愿,选择民办学校自费生志愿的,需先了解清楚有关学校的收费标准,考虑清楚家庭的实际经济情况选择填报,补录投档录取后,原则上不作注销录取处理。
(三)投档办法。
1.投档顺序:本次普通高中阶段学校补录时,根据补录志愿类型分批进行投档,分别按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和第五类的顺序分批进行,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
2.第一类港澳台班计划投档时,先对第一次投档已完成计划的学校进行单独投档,投档执行总分A;再对未完成计划的学校进行投档,中考总分取考生中考总分A或总分B中的高分值,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出档。
3.第二类计划投档时,先对B类计划志愿进行单独投档,再对A类计划志愿进行投档。B 类计划投档执行总分B,A类计划投档执行总分A。投档后B类计划未完成的转为A计划投档。
4.第三类计划投档时,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数,按考生中考总分A或中考总分B中的高分值,从高到低进行投档。
5.第四类计划和第五类计划,按考生中考总分A或中考总分B中的高分值,实行专业志愿投档。
6.投档过程中,若所投档计划数末名有两人或以上投档总分相同的,第一类缺口计划和第三类计划按总分A(含优待)同分位序从前向后进行投档;其他计划按“同分比较原则”找出优先者,比较顺序为:享有政策照顾优先录取的考生优先;依次比较语数英三科总分、数学、语文、英语、考查科目等级总分、物理、化学、历史、道德与法治、生物学、地理等成绩高低,高者优先;最后比较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高低,高者优先。
五、补录工作安排
7月25 日10:00时开始,各镇街教体文旅局(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和初中学校进入中考补录志愿填报系统下载符合本次补录资格的考生名单,并通知考生按规定时间参加补录。请各初中学校要积极做好补录宣传、指导工作,为考生提供填报志愿的条件,跟踪考生补录志愿填报情况。本次补录不需要初中学校系统审核和打印志愿表,以系统上考生确认的志愿为准。
凡有补录计划的高中阶段学校须在中考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录取工作。补录出档分数线将通过中山招考网和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公布,录取结果将通过手机短信发送给考生预留的有效手机。录取结束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意向选择,选择“注册报到”或“放弃录取”。考生还需按录取学校通知的时间,依时办理现场注册报到手续。
附件:
( 1 ) 附件1-2024年中山市普通高中补录第一类计划(港澳台班).pdf
( 2 ) 附件2-2024年中山市普通高中补录第二类计划(普通生A 、B类缺口计划).pdf
( 3 ) 附件3-2024年中山市普通高中补录第三类计划(民办普通高中剩余计划).pdf
( 4 ) 附件4-2024年中山市普通高中补录第四类计划(本市中职学校试点专业补录计划).pdf
( 5 ) 附件5-2024年中山市普通高中补录第五类计划(本市中职学校专业补录计划).pdf
( 6 ) 附件6-2024年中山市高中阶段学校补录志愿样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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