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普通高中录取时,考生综合素质评价须达到C等或以上。其中,指标生录取时综合素质评价须达到B等或以上。
中山高中录取对学生有什么要求?
普通高中录取时,考生综合素质评价须达到C等或以上。其中,指标生录取时综合素质评价须达到B等或以上。
公办普通高中(含A类计划、B类计划、指标生、学科类自主招生、外国语班、港澳台班)和民办普通高中参公收费生计划录取时,考生的考查科目等级须全部达到B等或以上。其中,中山纪念中学、中山市第一中学、中山市华侨中学、中山市实验中学、中山市桂山中学、中山华师附中(参公收费生计划)等学校录取时,考生的考查科目等级总分至少达到12分;
其他公办普通高中或民办普通高中参公收费生计划录取时,考生的考查科目等级总分至少达到9分。报考普通高中艺术生的,考生的考查科目等级总分至少达到8分。学科类自主招生和其他学科特长类招生视招生学校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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